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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组织“我向宪法宣誓”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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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04-29 12: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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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市教育局隆重举行“我向宪法宣誓“活动,市教育局纪检组长秦伟、副局长张弘、韩涛、梁开禹参加。张弘带领机关全体工作人员面向国旗庄严宣誓:“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于祖国,忠于宪法,忠于人民;带头学习宪法、拥护宪法、遵守宪法,坚决维护宪法的尊严;严守法律法规,严守职业道德,努力践行为民、务实、清廉;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国家和人民勤奋工作、敢于担当,创造优异成绩,为追赶跨越、美丽发展、谱写‘中国梦·乐山篇章’而努力奋斗!”
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确定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建立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向宪法宣誓,对于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推动我市依法治教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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