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持清正廉洁,防止腐败,强化自我约束机制。根据市县有关廉政建设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经全体教职工充分讨论,建立如下廉政制度:
夹江一小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目录 1、夹江一小重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修订) 2、夹江一小重大事项议事决策顺序(修订) 3、夹江一小重大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修订) 4、夹江一小财务预决算和经费管理制度(修订) 5、夹江一小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制度(修订) 6、夹江一小领导班子党风廉政情况通报制度 7、夹江一小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 8、夹江一小领导班子成员廉政建设考核制度 9、夹江一小廉政建设监察制度 10、夹江一小廉政建设情况反映及处理表 11、夹江一小拒收、上交礼品礼金制度(修订) 12、夹江一小礼品、礼金上交记录册
夹江一小重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修订) 1、议事决策的原则:个别酝酿和会议决定相统一;民主和集中相统一;会上充分讨论和会后积极贯彻相统一。 2、学校行政会议是日常重大事项决策机构。校务委员会议可对行政会议因分歧严重议而不决,而无法再议的重大事项作最终决策。 3、校务公开制度规定,需教代会讨论、表决的重大事项,必须召开教代会作决议。 4、讨论重大事项的行政会议由校长主持,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全体出席。如有特殊原因需请假,事后听取会议讨论情况,并发表个人意见。 5、讨论重大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班子成员出席。 6、议事决策的范围:学校工作计划、党风廉政,行风建设,师训……等重要工作部署、学校预决算、校内人事安排、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考核奖惩、评优晋升……等。 7、行政班子成员对所议事项,事先充分酝酿,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对所议事项分歧严重,只要情况允许,以后再议。但会议做出决策后,必须执行。 8、行政班子议事决策过程不得外泄。如外泄,则从严惩处。 9、讨论议事过程,有专人做详细记录。 10、重大事项的议事决策顺序,另行制定。
夹江一小重大事项议事决策顺序(修订) 一、议题的确定 校长根据工作需要,以及提议,确定所需讨论决策的重大事项,并确定议事时间、地点,通知行政班子成员。 二、前期准备 1、向党员通报,征求意见。 2、向行政人员个人征求意见。 3、经讨论由校长或行政人员通过多种方式听取意见。 4、行政人员自己思考酝酿。 三、会议决策 1、决策过程中,每个成员必须充分发表意见,积极参与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必要时书面表决。 2、决策过程中,允许个人保留意见,并充分考虑。 3、决策过程中,有重大分歧,则搁置争议,待下次再议。特殊情况提交校务委员会或提交教代会讨论决策。 4、重大事项如按有关政策规定,需公示决策结果,听取群众意见,则按规定书面公示。无原则性不同意见,则决策生效。有原则性不同意见,则重新再议。 四、执行决策 1、由学校相关部门根据决策予以贯彻。 2、决策结果向党员通报。 3、执行过程中,曾对决策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少数成员,必须服从决议,认真贯彻。 五、监督反馈 在每周一次的行政会上,对决策贯彻情况作检查、反馈。
夹江一小重大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修订) 一、学校重大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 1、总务部门根据学校建设与发展需要,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拟出项目及预算方案。 2、行政会讨论修改方案,校务委员会讨论通过,予以立项。 3、向上级主管部门呈报书面方案,非经批准不得擅自动工。 二、项目操作 1、上级主管部门根据呈报的书面方案,批准和指定施工单位后,项目操作启动。学校集体和任何人不得擅自把项目交给上级指定外的施工单位。 2、施工单位,需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学校基本建设相关要求,进行施工预算。相关预算书经学校校务会、行政会议讨论通过,并上报徐汇区教育局基建站备案审查。 三、校方与相关施工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签订协议。 四、项目操作过程中,学校任何人员不得接收施工单位的礼品、钱物,不得参加施工单位的请吃、请玩。如有违犯,从严惩处。 五、施工期间,由学校相关部门领导负责施工监理。任何人不得增加方案外的项目。不得安排施工单位做私活。 六、工程结束,决算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核算审计。工程决算费用严格按照审计结果与施工单位进行清账。
夹江一小财务预决算和经费管理制度(修订) 一、财务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会计法》,遵守国家的各项财经法规、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2、财务人员必须加强政治学习,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学校领导要为财务人员的业务提高提供有利条件。 3、财务人员要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廉洁奉公,严格履行财务审批手续。 4、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它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 5、财务人员必须按规定使用、登记会计凭证、账簿,账目要做到日清月结,要及时,准确、完整上报各种财务报表,定期向领导报告财务收支情况。 6、对于不合理的票据和不合法的支出,财务人员有权拒付。 7、出纳员不得兼管现金和支票,出纳员不得兼保管员或保管各种物品。 8、银行支票和印鉴不得由出纳一人保管,印鉴必须分开两人分管。 9、学校的固定资产要定期盘点,新购入和调配的要及时入账,报废的要及时上报申请报废,固定资产必须做到账账、账物相符。 10、开展增收节支工作,各项开支要有计划,不得盲目支出、占用、挪用专项资金,收入要入财政专户。 11、会计档案要及时归档,不得丢失、损坏。 12、会计人员变动时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出纳员交接可由会计和领导监交,会计交接由教育局主管人员参加监交。 13、所有劳务费、回扣、折扣等收入均作为学校收入。 14、不设“小金库”,不做帐外帐。 二、经费审批制度 严格执行财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坚持原则,开源节流。 1、各部门购物必须有预算、计划,预先提出申请,并填制请购单,报告总务主任,经校务会、行政会议讨论决定,并报请校长同意,并交总务处备案。 2、总务处负责人根据会计资金运用情况和财务开支的具体范围以及教育、教学的实际需要,统一安排采购。凡政府采购项目,一律严格执行。 3、学校教学、办公用设备的购置及基本项目的建设,如属于比较大的设备和基建项目,需要上级拨款的,必须由总务主任写报告,由学校校长审批签字,向上级部门申报。 4、报销凭证须由校长签名,实行“一支笔”制度。 5、按照银行制度,加强现金管理,超过1000元以上一律不得用现金支出,用支票或贷记凭证支出,日用现金低于1000元支出,但数额较大的,须提前一天预约,报校长审批同意。 6.未经审批、未经允许产生的开支,学校不予报销,费用由经手人承担。 7、所有报销发票,应注明事由,有经手人、分管领导、总务主任、校长签字,手续不全的,财务人员有权拒报。 8、物品采购,必须及时交财产保管员核定,并在发票上签收后才能报销。手续不符而报销的票据,一经查出,由财会人员负责追回已报销的经费。 三、预决算制度 1、学校经费每年下半年度编制下一年度预算,并经过总务部门列方案,行政会、校务委员会讨论通过,上报教育局审批的顺序。 2、学校严格执行教育局审批同意的预算方案使用经费。如需调整,必须报教育局审批同意方可执行。 3、学校各部门购物必须有预算、计划,预先提出申请,并填制请购单,报告总务主任,经校务会、行政会议讨论决定,并报请校长同意,并交总务处备案。 4、学校经费年度经费决算必须想行政会通报,并向全体教职工公示。
夹江一小领导班子党风廉政情况通报制度 一、随机通报 1、学校党支部在党员会议中列入学校行政领导班子廉政建设的情况通报内容。 2、学校行政会列入行政领导班子廉政建设的情况通报内容。 3、学校全体教职工会议上列入行政领导班子廉政建设的情况通报内容。 二、集中通报 1、校长在年度述职报告中向全体教职工做个人的述廉,并通报领导班子的廉政建设情况。 2、工会主席在年度述职中向全体工会委员述廉、通报。 3、其他行政在年度考核时述廉、通报。 4、教代会列入校长向全体代表通报廉政建设的内容。
夹江一小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制度 1、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必须以加强领导班子党风、学风、工作作风,有利团结,增强战斗力为目的。 2、领导班子成员成员必须具备批评与自我批评,知无不言、闻者足戒的思想觉悟。 3、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在行政会期间进行。 4、民主生活会前,班子成员应就工作作风、工作失误、廉政建设、干群关系等方面,作好回顾与思考。 5、民主生活会期间,领导班子成员以自我批评为原则。听取别人的意见以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为原则。
夹江一小领导班子成员廉政建设考核制度 一、月考核制度 1、领导班子的月考核与教职工月考核结合进行。 2、考核方法:先本人填写考核表自查,再在行政会交流反馈。 3、考核结果列入年度考核指标。 二、年度考核 1、领导班子成员书写工作总结或述廉报告。 2、召开全体较职工大会,领导班子成员作述职述廉报告。 3、听取群众意见,由工会或党支部考评,给予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种等第。并依此作为奖惩的依据。 三、凡违反师德,严重违反各种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工作失误且影响大者,不予评优。
夹江一小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追究责任。 1、对学校廉政建设工作的要求,部署,本人或在分管部门不执行、不遵守。 2、分管部门群众在廉政建设方面有强烈意见,不处理,也不报告,以至造成严重后果。 3、本人或指使分管部门的下属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财产管理制度,使单位造成严重损失,或危害教职工切身利益。 4、领导班子成员严重违反教育局有关规定。违反学校《反商业贿赂制度》的有关规定。 对以上违反规定者,视情节,态度,给予批评、书面或一定范围的检讨、经济罚款、行政处分等不同处罚。 夹江一小廉政建设监察制度 1、以学校工会为主体,建立监察网络。 2、监察员负责对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的表现、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进程,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3、监察员的意见、建议应作书面记录,交校长或党支部处理。 4、对监察员的意见、建议处理结果应向提意见和建议者反馈。 5、监察员的意见和建议涉及到人的,要注意保密。
夹江一小廉政建设情况反映及处理表 时间 反映人 反映情况 记录人 处理结果 备注
夹江一小拒收、上交礼品礼金制度(修订) 1、学校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受礼品、礼金。 2、有人送礼品、礼金,因应当即拒收,并有第三者在场证明及告知学校作记录。 3、对当场无法拒收的礼品、礼金,当事人应立即伙同证明人上交学校处理。 4、学校收到上交的礼品、礼金,立即填写登记在册。并有学校出面还给送礼者。如仍无法送还,则再向上一级上交。
夹江一小礼品、礼金上交记录册 时间 上交人 上交礼品、礼金 送礼人 接收人 处理
|